高青人才新政11条出台 安家补贴最高20万元

摘要 昨日记者了解到,近日高青县发布了《关于实施“双创”千人计划的若干政策规定》。规定中提到,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高青工作,并且购置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安家补贴20万元。规定中提到,对于国家级顶尖人...

昨日记者了解到,近日高青县发布了《关于实施“双创”千人计划的若干政策规定》。规定中提到,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高青工作,并且购置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安家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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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提到,对于国家级顶尖人才,省级高端人才及市级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高青县创(领)办新企业进行创业的,经认定能对高青县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效益的,县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企业引进培养的领军人才在高青县入选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金支持,并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

自2017年起,每年选拔创新创业优秀人才6名左右,作为高青英才进行管理,管理期限为4年。其中,对全职在企业工作的科技创新人才,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人才津贴和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兼职的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人才津贴和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对科技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3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引进金融高端紧缺人才及团队,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投融资决策咨询服务,县财政对每个入选人才及团队给予1020万元经费资助。

每年专项引进50名左右符合高青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高青工作并且购置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审查认定,可享受安家补贴20万元。每年选派150名左右适合企业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大学生充实到县内骨干企业工作。新选派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政府补贴,服务满3年后,与所在企业续签3年以上合同,继续留在高青工作并且购置商品房的分别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10万元。新选派到企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800元的政府补贴。

鼓励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国的青年留学人员来高青县创业,每年选择1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县财政给予3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加大融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和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落实相应的贴息政策。

对为高青县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的高端人才资源公司、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机构,每引进一名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人单位以猎头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再按猎头经费30%、最高5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单位从县外引进1名来高青县创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领军人才,分别视同完成1亿元、8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从县外全职引进1名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领军人才,分别视同完成5000万元、4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编辑:10197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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