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青: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摘要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山东省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围绕中消协年主题,把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年主题等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宣传《消法》《消保条例》为主要内容...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山东省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围绕中消协年主题,把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年主题等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宣传《消法》《消保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消费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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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以来,我县消保工作重点加强了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联系,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去年,我县共受理投诉403件,举报51件。其中,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来、消费者电话、来人投诉376件,处理完结3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25万元;接到举报38件,已处理完结38件,处理完结率100%;共受理全国互联网12315投诉27件,已办结27件,举报13件,处理完结13件。同时,还接受消费者咨询126件。所有案件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成并进行了回访,按规定当天录入山东省12315系统内,自觉接受上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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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青县农村人口占比重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薄弱的现状,今年,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托基层监管所进一步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消费维权向基层一线下沉,加大对投诉工作的一线处理,逐步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全覆盖。高青县发展并充实了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中心、站、点、社区”等四级管理体系,在县局、基层所、4个大型商超、2个社区分别设立组织,有效的扩大了志愿者维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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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及调解成功率。以《淄博市工商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施行为契机,发挥信用体系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同时积极利用好全国互联网12315的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提高经营者自行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降低维权成本,积极探索建立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做到每件投诉及举报都能按期办结,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消费纠纷做到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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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已开展了以维护市场消费安全为重点的商品质量日常监管。行动中,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居民日常消费品的检查,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教育和引导商品经营者加强自律,依法监督商品经营者认真做好商品进货查验、商品质量管理、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环节的管控,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程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抽检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年度抽检,结合日常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检中问题突出的商品,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商品,有针对性的加大专项抽检力度和密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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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期间,高青县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让消费者参与其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相关媒体设置曝光台,向社会披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组织召开“倡导诚信政企联手座谈会”。对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较多的经营者,集中组织行政约谈。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违法违规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法定责任。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农村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山寨货”、假冒伪劣品,围绕部门协同监管、“双随机”抽查、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及掌握的案源线索开展重点排查和整治。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针对中小学生、老年人、农村消费者等弱势特殊消费群体,深入开展消费教育“五进”(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景区)大讲堂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辨假识假能力和自我维权意识。(李玉波 李晋 张传丽 索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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