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35件,咨询290件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96万元。
日用百货类投诉居商品类投诉榜首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月共受理商品类投诉36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43.4%。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器类、交通工具类。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2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9.4%;家用电器类投诉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6.7%;交通工具类投诉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3.9%。
主要问题集中在:购买的服装、鞋帽等出现质量问题,脱胶、开裂、起球、褪色、破损等情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的空调、冰箱等存在漏水、不制冷、安装不专业等问题引发的纠纷;电动车等交通工具零部件出现故障等问题。
自带酒水、售后服务不到位易引纠纷
本月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8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33.7%。其中,餐饮服务类投诉16件,其他美容美发、文化娱乐服务、居民服务类投诉12件。
主要问题集中在:餐饮服务方面自带酒水收取费用、服务态度等引发消费纠纷;因购物卡、会员卡、优惠券等使用过程中产生消费纠纷;家用电器售后服务及维修不到位引发纠纷。
夸大功效引争议
本月共受理消费者举报52件。举报涉及主要问题:涉嫌商标、广告违法宣传类(包括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引人误解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宣传有治疗作用);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类(包括:产品质量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退换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无产品方面);涉嫌无照经营;利用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如何应对消费“陷阱”
针对以上问题,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建议广大消费者:一是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商品;二是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合同、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三是消费者谨慎购买贵重商品,不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如有需要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四是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赵旭瑶 胡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