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济南市莱芜区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这是山东省首例非洲猪瘟疫情。目前,当地已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
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非洲猪瘟是否传染人、生猪供应是否受影响等问题,记者采访了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非洲猪瘟是一种什么病?
据介绍,非洲猪瘟于1921年首次发现于非洲的肯尼亚地区,发病症状病变与传统猪瘟非常相似,所以称作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是否会传染给人?该负责人表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人,非洲猪瘟发现以来近一百年历史,全球范围内没有出现人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同时它也不会感染除了猪之外的其他动物,不影响食品安全,消费者可放心消费食用经过检疫的猪肉。
据农业农村部通报,自2018年8月我国首次发现非洲猪瘟以来,截至2019年2月22日,全国有27个省份80个市(区、盟)发生106起家猪疫情、2起野猪疫情。已有20个省的99个疫区按规定解除封锁,多数省份疫区全部解除封锁。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趋于平稳、总体可控的态势。
山东省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山东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的工作要求,提前采取了I级响应相关措施。
此前,全省调整设置87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实行指定通道制度;出台生猪及生猪产品定点调运备案管理规定,强化检查联动,严管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省政府出台意见和方案,全面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和无疫省建设,着力构筑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
2月21日,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向各市、各有关部门下达《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排查,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监测排查行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监测。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两场”安全防护,各地要将规模化猪场、种猪场作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生猪运输车辆和人员携带病毒传播是非洲猪瘟的重要传播途径,要严格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
不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备案。严格产地检疫查验,认真核实车辆备案及清洗消毒等情况,严禁使用未经备案、未清洗消毒的车辆运输生猪。
生猪调运管控方面,《通知》要求,严禁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及其产品调入山东省。在疫情解除封锁前禁止全省出栏肥猪外调出省。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规范种猪跨省检疫审批,推进检疫检测联动,确保调入调出生猪及生猪产品安全。
监管方面,加强餐厨废弃物(泔水)收处全链条监管,抓好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惩处随意处置泔水和泔水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格落实基于检测基础上的检疫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安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特别是要严格病死畜禽收集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严防疫病传播扩散。
此外,食品加工企业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对猪肉原料开展非洲猪瘟检测,严防染疫肉品进入流通环节。
省内生猪生产供应是否受影响?
去年8月份以来,国内部分省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对山东省生猪产业造成一定冲击。据介绍,种猪方面,存栏下降约10%,销售有较大幅度滑坡;市场价格方面,据对26个县的监测情况,目前全省毛猪价格为12.5元/公斤,同比下跌17%,猪肉价格为22.4元/公斤,同比下跌15%。短期看,全省猪肉供应基本稳定。
“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将对省内生猪养殖及产品供给造成一定影响。”该负责人表示,可能出现种猪滞销、肥猪价格下滑、养殖场户补栏积极性受挫、品种资源压力增大、饲料产品受影响、肉类消费出现变化等情况。
针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全省将在稳定生猪生产供应方面采取多重举措。该负责人表示,山东省将进一步稳定生猪基础产能,确保肉品市场有效供给,切实防范、及时化解生猪产业系统性风险,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影响。
对经营暂时困难的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山东省将加大金融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用好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种猪、能繁母猪养殖,稳定生猪后续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