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监委对德州市原副市长商怀君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商怀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商怀君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商怀君开除公职处分;由有关单位按规定撤销其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常委、德州市委主委职务;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