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淄博市纪委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十一次开放日活动。会上通报了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
淄博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张华介绍,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起,处理194人,党纪政务处分14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0批、93起100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72起,处理97人,党纪政务处分59人。
淄博市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反腐败斗争呈现腐败存量逐步减少、增量有效遏制的良好势头。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983件次,处分1708人,其中,党纪处分1653人、政务处分14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干部228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199个,处理2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动协作,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查处基层党员涉黑涉恶案件27起,给予党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2人;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张华介绍并解读了2019年市纪委监委的重点工作任务,概括起来就是要构建“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格局:
一是聚焦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个目标”,要架起政治纪律“高压线”,防范“七个有之”;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准确把握把握政治生态状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深化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告知制、督查制”,完善纪委监督责任“督办制、约谈制、问责制”。三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以“不敢”的震慑推动“三不”,以“不能”的规范保障“三不”,以“不想”的自觉深化“三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投案、认错悔错的依纪依法宽大处理;对屡教不改、对抗审查的严惩不贷。四是强化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五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人防和房产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五项整治”。六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思想、组织、能力、作风、纪律“六项建设”。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亮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一是强化教育提醒,早提醒、早打“预防针”,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二是加大检查察访力度,将在市、县两个层面分别组织力量开展检查察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舆论监督作用,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以及“淄博纪委监委监督在线”微信监督平台24小时值守。
据了解,过去一年中,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民意调查评测,2018年,全市反腐败信心指数、满意指数分别达到96.08分、94.27分,实现连续5年提高。(赵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