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淄博高新区么尚电子商务工作室店主张女士从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营业执照,意味着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洗化用品获得了官方认证,今后消费者在朋友圈购物也有了安全保证。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除个别小额零星或以个人名义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的经营者外,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代购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新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以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发放为契机,加大对《电子商务法》的宣传贯彻,从登记、商标、广告、合同等方面为电商经营者搞好服务,引导电商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促进淄博高新区电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