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教授受邀来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法专题讲座。
李曙光教授以“破产法的理念与基础”为题,从市场经济基层理论引入,从统一市场与破产法的宪法性、替代法则与市场出清理论、市场清算的效率、重整与再生四个方面论证了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破产法,从偿付能力理论、受理开始理论、自动中止理论欺诈无效理论、挑拣履行理论等方面对破产法进行了简要而精到的阐述,并与现场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淄博中院及基层法院相关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社会相关法律从业人员和理工大学学生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