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关于淄博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新闻发布会。近日,淄博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每人每年可获得康复补助训练费1.5万元。
12月13日,淄博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淄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救助对象的年龄范围从0—9岁扩大为0-17岁儿童,保障所有残疾儿童都享有基本康复权利,最终实现“应救尽救”。
新制度将对部分类型的康复救助标准做出适当提高,如听障、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同时,为在机构内集中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每人每年2500元的送训补贴,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办法》中对于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等需长期康复的儿童,将采取机构集中康复训练不超过4年、需继续康复的再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实行全周期康复救助。
此外,结合省政府新救助制度,新制度将在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基础上,进一步将肢残儿童矫治手术纳入免费救助范围。同时,还将对纳入医保的救助项目,先进行医保支付,再跟进救助资金补助。
新的救助制度进一步简化了监护人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由监护人可直接向当地县级残联申请,或在网上直接申请,由县级残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主动提供诊断和评估服务;区县残联可根据省定准入条件,直接审核确定定点康复机构。
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于波
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于波说:“从2013年至今,全市已为4187名0-9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服务。这次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新设计,是结合淄博市的实际情况,瞄准残疾儿童个性康复需求,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规范落实等方面,实现了进一步创新和突破。”(赵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