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开展以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9件(无涉黑案件),已判决10件。
近日,全市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已结案件中,市法院审理的王天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已公开宣判。该案系一起典型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王天宇为获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11月租赁淄博市临淄区辛二路某门头房作为办公室,开始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业务,初步形成了以王天宇为首要分子,以王喆、齐昌盛、潘兴何、商小勇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赵镇、韩镇锋等人参与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非常恶劣。被告人王天宇作为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应当对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天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9件(无涉黑案件),已判决10件。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以上率下积极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两级法院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奠定了坚实组织保障。
为深挖线索,淄博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排查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共排查线索90余条,已向市公安局扫黑办及市扫黑办移送部分线索。同时,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套路贷”案件核查工作,认真审查事实,加大对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案件线索排查力。
为加强组织建设,充实审判力量,市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职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调研、对下指导、请示案件办理、内审案件审查层报等工作;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上级法院的视频培训会、选派法官到法官学院学习、邀请知名高校刑法教授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认定的准确把握。(赵旭瑶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