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乘高铁迟到将包扔入铁轨,被罚200元列入黑名单

摘要 广铁佛山铁路公安处21日通报,一名男子因晚到火车站错过了乘车时间,在列车停止检票后仍冲卡进站。因没有坐上列车,心中气愤将背包扔入铁轨并坐在站台边缘。警方称,该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罚,并被纳入乘...

广铁佛山铁路公安处21日通报,一名男子因晚到火车站错过了乘车时间,在列车停止检票后仍冲卡进站。因没有坐上列车,心中气愤将背包扔入铁轨并坐在站台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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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该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罚,并被纳入乘车“黑名单”。

据介绍,2018年12月20日早上8时43分许,一名戴着口罩,背着黑色双肩包的男性旅客急冲冲来到湛江西站,其拿着身份证从进站口强行闯进湛江西站(湛江西站未具备刷身份证乘车条件,匆匆跑到二楼检票口,直嚷着“快开门,让我上车!”当时检票口已停止检票,工作人员示意已不能进站。但其强行通过检票口人工通道一把将客运员连人带门一起推开,跑进列车所在的二站台。检票口的客运员马上报告站长同时通知湛江西所民警请求帮助。

当该男子跑到二站台时,D7456次列车已关门发车,他在站台上一边喊着:“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要负全责,你们提早发车,不给我上车!”一边欲上前拍打车门。站台上的客运员拦着他防止其靠近列车,同时劝说其这样非常危险。看着列车驶出车站,该男子情绪激动,把手中的双肩背包扔到站台下的铁轨上,并坐到站台边缘。这时,湛江西站派出所民警手持装备赶到现场,将其从站台边缘拉到安全区域内,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随后车站工作人员用工具将背包从铁轨上勾上来,期间未影响行车正常运行。

经过民警教育,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何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湛江西站派出所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铁路部门将其纳入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行列,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限制其购买车票。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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