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近日反映,今年“双11”期间,她在长沙河西环球奥特莱斯一家门店的线上购买了一件羽绒服,等待多日,商家不仅没有发货,还未经她同意单方面取消了订单。刘女士联系客服,才被告知所购产品没货了。
刘女士告诉记者,10月下旬,她与家人一起到河西环球奥特莱斯商场,在绫致时装公司一家门店购买了几件衣服。结账时,工作人员很热情地向刘女士推荐了一个线上平台,说是他们店的网站,线上线下一体,关注以后,“双11”可享在线购买折扣。
回到家后,刘女士在该平台上把一件看中已久、打折也要1000多元的羽绒服加入了购物车,并于11月11日凌晨1时左右,以599.25元的价格在线上完成支付。5天之后,衣服还是没有发货,刘女士再次登录平台查询发现,订单已经被取消了。
“没有任何说法,单方面就把订单给取消了。”刘女士表示很难理解。她投诉后被告知,所购产品已经断货,让她更为恼火的是,与客服联系很不容易,没有客服电话,只能在线联系,有时候因为回微信信息,又要从头再来排队,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经过两天费力交涉,客服表示可补偿对等优惠券。“没货了为什么还能下单成交?取消订单还不事先告知消费者?”刘女士很生气。
在接到投诉后,记者就刘女士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采访,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线上商城不归门店负责。该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线上下单后,线上会将订单就近派给商城。派给实体店的单如果缺货,他们会选择取消订单。至于会不会与消费者联系沟通,由公司总部的线上商城负责。
采访中,记者在该门店柜台看见了两件刘女士所购买的同款羽绒服,吊牌价2499元。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刚到的货,目前还没有优惠政策,但不开发票可享受五折优惠。
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河西环球奥特莱斯公司,工作人员称,商场只能监管到门店,对于门店的网上商城没法监管。
湖南江海洋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就此表示,自网店接受顾客下单时起,其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即已经成立,并且网店接受顾客下单时的一切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均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及网店的相关义务,由于网店缺货的理由不可作为其单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条件,因此其仍然存在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如果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李晓龙表示,对于商家而言,坚持诚信经营,出了问题认真对待,才是该有的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