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管局原局长郭继山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摘要 日前,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城市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郭继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杨军,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丁庆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城市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郭继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杨军,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丁庆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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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郭继山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活动筹备工作的关键时期,工作懈怠、失责失联、贻误工作,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九大后仍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私人会所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获取农村宅基地及相关拆迁安置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推进工作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与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互串通,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杨军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郭继山等人相互串通,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丁庆玉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郭继山、杨军、丁庆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继山、杨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责成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丁庆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上述人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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