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4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均经历了今年以来污染范围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程度最重的一次污染过程。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淄博市按照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要求,积极应对,11月23日至30日,仅停产、限产企业就达到1380家。
据了解,特别是11月27日早晨8点左右,以PM10为主的沙尘天气抵达山东,数据显示,11月24日、27日、28日淄博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分别为205、228、286。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淄博市早在11月22日下午6点就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3日零点启动Ⅱ级应急响应。2018—2019年度应急减排企业清单2244家(生产线),错峰运输企业41家,施工工地796家,参与应急减排的工业企业数比2017—2018年度增加451家(生产线),错峰运输企业增加9家,施工工地增加235家。
11月23日至30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工地)1.1万家(次),停产、限产企业1380家,错峰运输41家,4526辆柴油运输车辆参与错峰运输联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据初步统计,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预警发布前减少20%左右。与此同时,环保部门及时在山东环境、淄博市环保局等网站等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情况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预测分析,12月2日开始,随着冷空气作用不断增强和降水强度不断增加,重污染天气将得到全面缓解。下一步,淄博市还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督企督政并举,落实好各方在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的责任,对预警响应前后电量变化不明显的区县开展重点督查,进一步加大暗查夜查力度,巩固并扩大空气质量改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