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履行消协组织公益性职责,引导消费新理念,让广大消费者获得更多消费知识和享受更好的消费服务,促进消费品质升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消费维权事业持续发展,10月份,淄博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了2018金秋3•15宣传活动。
本次2018金秋3•15宣传活动的成功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加强了对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的普及,提高了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淄博市:关爱老年消费者,引导树立理性消费观
10月10日,淄博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联合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办事处欣苑社区共同举办了“关爱夕阳红,维权在身边”主题活动。
淄博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出席活动并致辞。刘成亮说,近年来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上当受骗的事情屡见不鲜,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老年人能进一步了解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
工作人员分发消费维权宣传手册
老人们观看老年消费纪录片
市工商局消保科副科长郝宇军讲解老年人维权常识
老人们观看了老年消费纪录片,视频揭露了近年来常见的十种宣传营销套路,告知老年人识别虚假宣传的方法和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消保科副科长郝宇军向大家讲解了老年人维权常识,他将实际案例和消费维权知识相结合,让老人们更为直观地了解和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了老年人识别和防范消费陷阱的能力。
张店:品质消费教育进乡村
10月22日,张店区工商局、张店区消保委来到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大集开展“金秋3•15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维权手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老年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告知广大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帮助其解决在消费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升其消费维权的能力。
博山: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10月10日,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博山区消保委来到博山区石马镇大集,联合北博山工商所共同开展“金秋3•15及品质消费教育”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
此次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费》《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老年人消费提醒”等内容为宣传重点,现场发放《消费提醒:老年人消费慎防“十大陷阱”》《〈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解读》300余份,向广大农村消费者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
周村: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讲,“把教育带到家中”
周村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连传鹏讲解老年人维权常识
为了加强对老年消费者消费知识的普及,提高老年人识别和防范消费陷阱的能力,10月15日-16日,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周村区消保委在淄博市周村区西塘村、桃源社区、航北社区举办了“金秋315•关爱夕阳红”消费维权普法宣讲活动。
周村工商提前对律师维权志愿者进行了培训,并印发了30000余册宣传手册,分发到老年人手中,真正做到“把教育带到家中”。
工作人员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
周村工商联合区司法局,利用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的时机,借助维权志愿者力量,开展全区村居社区老年消费教育全覆盖,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做好事前消费教育,从源头上抵制预防保健品欺诈侵权行为。
临淄:现场解疑答惑,排解消费纠纷
10月12日,由临淄区工商局、消保委举办的“关爱老人、关心老年消费 临淄区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走进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小铁村。
工作人员现场为老人们解疑答惑
临淄区工商局消保科、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老人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老年消费警示手册》等宣传材料,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典型案例,提醒老年人注意日常生活中容易上当受骗的消费陷阱,并针对老人们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排解消费纠纷,受到了老人们的欢迎。
桓台:编唱顺口溜,把“防坑攻略”送到老人身边
10月17日,桓台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副所长崔佃宏来到宝龙社区,联合居委会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
“夸大病症连哄带骗,诱使老人花高价买健康;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兜售保健产品价高质低……”在活动中,崔佃宏把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陷阱编成顺口溜,重点讲解了“如何辨别保健品的虚假宣传”“保健品诈骗10个常见套路”“消费维权途径”等消费维权知识,提醒老年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达到消费无忧的目的。
桓台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副所长崔佃宏讲解保健品消费维权知识
为净化中老年消费市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桓台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此次“金秋3.15”关注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各工商所深入社区、农村大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帮助广大老年消费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理性规避消费骗局,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高青:讲解典型案例,普及消费知识
为了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10月19日,高青县工商局在高青县田镇大集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金秋3•15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分发宣传单并现场讲解典型案例
此次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和消费维权能力。
沂源:普法宣传进山区
为了加强偏远山区消费者消费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10月17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举行“金秋3.15普法宣传进农村”活动。
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单和明白纸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明白纸的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者明白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警示》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
高新区:发放消费警示,提高维权意识
10月18日,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消保委来到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南石社区开展“金秋3•15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和商户发放宣传材料
此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主题,针对农村消费者偏老龄化、维权意识不高、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通过现场讲解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赵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