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消保委发布“双11”消费警示:理性消费,谨防“低价劣质、高价仿冒”

摘要 一年一度的“双11”网购盛宴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了预售价、领券立减、跨店优惠、购物红包等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眼球,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然而,多样的网购促销往往会带来投诉量的增加。面对火...

一年一度的“双11”网购盛宴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了预售价、领券立减、跨店优惠、购物红包等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眼球,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然而,多样的网购促销往往会带来投诉量的增加。面对火热的购物氛围,淄博市消保委在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认清真假优惠,谨防“低价劣质、高价仿冒”

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史上最大折扣、赠红包等促销宣传难免让消费者动心,但有些商家会借机虚标原价或抬高商品原价后再打折,折后价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可提前记录价格进行比对,以免被所谓低折扣所迷惑。消费者应提前关注所购商品的质量,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

坚持理性购物,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应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拟定购物清单,选择正规交易平台,切忌冲动消费,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诱惑,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避免一时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会使用的商品。在选购时,消费者要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理性参与促销活动。

消费者做好延迟收货心理预期,尽量不买急用或生鲜类商品

“双11”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常会因包裹滞留、快递延迟等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建议消费者付款后密切关注物流信息,一旦长时间未收到商品,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及时与商家沟通。 “双11”购物高峰期间,快递通常容易发生延误,消费者最好不要赶在“双11”网购急用商品及生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以防快递延误或送货途中商品变质,耽误使用。

缴纳定金需谨慎,款项支付要留心

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消费者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

保留消费凭证,依法主动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市消保委、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赵旭瑶 李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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