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张店区工商局、张店区消保委来到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彭家大集开展“金秋3•15 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通过现场发放维权手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老年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告知广大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帮助其解决在消费维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升其消费维权的能力。
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共计300余份。此次活动教育和引导了广大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通过对农村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识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倪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