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偏远山区消费者消费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10月17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举行“金秋3.15普法宣传进农村”活动。
此次活动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明白纸的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者明白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警示》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此次普法活动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吕培峰 王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