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山东省政府关于济南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和通知精神,9月30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对外公布了济阳区划调整信息,撤销济阳县,设立济南市济阳区。
2018年6月19日、8月16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国函〔2018〕86号、鲁政字〔2018〕170号),批复同意撤销济阳县,设立济南市济阳区。市委、市政府按照上级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程序要求,立即启动相关工作,成立济南市济阳撤县设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对济阳撤县设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通过了撤销济阳县设立济阳区的实施意见,市政府于9月30日下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阳撤县设区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济阳撤县设区信息。撤县设区后,济阳县原有机构设置及名称随行政区划改变作出相应变更。
济阳撤县设区,是济南市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是市委、市政府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律,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省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有利于实现济南拥河北跨发展。
下一步,领导小组将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及时研究推动有关政策落地落实,尽快实现济阳与主城区统筹规划管理、统筹建设发展、统筹民生保障,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