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情况。据统计,截至8月30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59件764人。其中“保护伞”164件266人。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省以来,截至9月13日,新增查处118起149人,其中“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发布会通报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情况
山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祥吉介绍说,该省黑恶势力保护伞具有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集中、各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隐蔽性较强等特点。为此,该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孟祥吉强调,针对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错综复杂、“保护伞”盘根错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阻力大等问题,为了扫得彻底、打得深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方法,实行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提级直办、一线督办、异地办案和交叉办案。“市级纪委监委也采取异地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减少办案阻力,防止跑风漏气。”
山东对聊城吴学占案等案件实行了提级办理,对德州交警充当公路痞霸“保护伞”案等案件实行了一线督办。孟祥吉表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既担负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的“主体责任”,又承担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的“监督责任”。
山东省济南市所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条幅
此外,山东省纪委监委还选取矿产资源、交通物流、建筑工程、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查处系统性的串案窝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过去两年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梳理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保护伞”问题线索;与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共同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等。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对该省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在侦的所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进行逐案监督检查,督促各市纪委深挖细查“保护伞”;重点了解各级党委、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和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扩大警示效应和震慑氛围,增强民众信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