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泰石化因环境违法收到4万元“环保罚单”

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9月10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获悉,近日,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沉淀池存在部分“跑、冒、滴、漏”现象,臭味较大污染环境,被高新区环保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4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

微信截图_20180910171622.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10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获悉,近日,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沉淀池存在部分“跑、冒、滴、漏”现象,臭味较大污染环境,被高新区环保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4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经环保部门查实,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沉淀池存在部分“跑、冒、滴、漏”现象,现场臭味较大污染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八)、《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一)的规定,高新区环保分局对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 

编辑:何海丽00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