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了这则消息。
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宋文瑄利用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企业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1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宋文瑄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文瑄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文瑄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宋文瑄简历
宋文瑄,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山东乳山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曾任省政府办公厅政工处副处长、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主任、山东驻琼企事业党委书记等职,2000年9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2004年4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2004年5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04年8月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4年12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