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张店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流动人口“电子居住登记证”业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张店区流动人口除到公安派出所现场申报和通过互联网平台申报外,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居住登记。
方式1:登录“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的“政务”栏目,进入“数字张店”,点击“居住登记”,按照提示登记填写相关信息,领取“电子居住登记证”。
方式2:登录“支付宝”,扫描社区民警或社区网格员所提供的二维码图片,按照提示登记填写相关信息,领取“电子居住登记证”。
“电子居住登记证”与《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居住登记凭证”享有同等合法权益、公共服务和便利,并可作为网上办理业务的合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