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大众日报刊发《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2018年7月21日起施行),《意见》刊发后,受到广泛关注。对比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山东《意见》地域色彩更浓、内容更加详细具体,也更具可操作性。如规定:对经批准确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规定予以调休,不能调休的给予加班误餐补助。
除此之外,对比去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此次意见多了很多内容,如规定:乡镇干部收入高于同职级县级机关干部。
此次意见,山东还明确提到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拨。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相隔不久,山东就将培养选拨年轻干部写入山东《意见》,这也是山东对政治局会议及《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的快速响应。
明确提出“破格提拨”“物质奖励”
山东《意见》全文6200多字,是中央《意见》字数的两倍多。由此可以看出,山东《意见》秉承中央文件精神,内容则更加详细,作出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
如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方面,中央文件提到:
“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 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
在中央意见的基础上,山东创新性地提出:
“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提拔”
“对那些在下一级地方党政正职岗位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在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上,山东提出:“对评选出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和‘干事创业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山东还明确提出物质奖励。提出:“把考核结果作为物质奖励的重要依据。根据综合考核、绩效考核等情况,对地方领导班子和机关单位按照比例划分考核等次,按规定差异化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方案应体现奖优奖勤,可奖励到个人。”
结合山东省情、当前工作
山东《意见》很多内容具有鲜明地域色彩。如在党性教育方面,山东提出:“用山东省丰富的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资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沂蒙、胶东党性教育基地和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大力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意见》还结合山东当前工作内容对干部考核。“开展专项考核,注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略海洋、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一线考核识别干部。”
2017年4月,山东省提出将新旧动能转换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抓手、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今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就召开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目前,山东省正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乡村振兴战略、经略海洋则与山东省是农业大省、沿海大省等省情有关。
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当前中央和山东工作内容。在中央和山东《意见》中都有所提及。
注重培养年轻干部
山东《意见》则明确提出启动实施“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能力。
《意见》还提出对优秀年轻干部跟踪了解表现情况。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会上强调,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此次将“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写入山东《意见》,这也是山东积极响应中央要求的一个举措。
向基层一线倾斜
山东《意见》力争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意见》规定,“积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压”,明确乡镇权责界限,理顺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做到权责对称、协调配合。”在选拨干部上也予以倾斜,规定“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有些基层公务员加班成为常态,待遇却并不比其他公务员多,甚至更少。
为此,《意见》规定,对经批准确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规定予以调休,不能调休的给予加班误餐补助。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推动实现乡镇干部收入高于同职级县级机关干部。这些详细是此前《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所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