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淄博高新区消保委、工商分局联合在高新区南石村学校周边开展了“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现场为村民普及消费知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展板的有关内容,发放了《消费提醒:老年人消费 慎防“十大陷阱”》宣传材料,同时为大家答疑解惑,特别提醒农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遇到推销式卖家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激发了村民群众极大的学习热情。
通过此活动的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对农村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真正将“品质消费”理念送到农村,让农村消费者消费维权更有力量。(刘伟 赵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