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高新区交警近日在辖区主要道路重新施划了停车泊位。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施划新的占道停车泊位为白色实线,辖区内老旧的黄色实线停车泊位不再使用。在所有已施划占道停车泊位的路段,设置停车指示标志,在严管路段和禁止停车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停放分为“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两种情形。
机动车停放,是指停车后不妨碍交通通行,驾驶员可以离开车辆,但必须在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
临时停车,是指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段,在驾驶人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的短暂停留,并要求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应立即离开。
高新区交警提醒,在高新区范围内要注意观察停车指示标志和禁止停车标志,按照新施划的白色停车泊位顺序停放。下一步,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路段停放车辆的,按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违反临时停车相关规定的,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或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按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0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