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解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厅发〔2018〕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淄博市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效能最高、投资发展环境最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三最”城市升级版,切实为助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据了解,《实施方案》围绕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放思想对标先进、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依法推进改革、结果导向结果评价5项原则,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强化体制机制保障三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项重点改革任务、40条具体工作措施、12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聚焦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11个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分两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好”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出台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实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部门(单位)办事大厅的统一监督管理考核。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健全“五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打破办事过程中存在的住所地、居住地或户籍地限制,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服务全覆盖;试点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加快市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对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线连通”“帮办代办”,230个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
深化“全链条”办理,按照“一件事”的标准实行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在户籍办理等11个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巩固“减证便民”成果,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聚焦投资发展环境优化 推进“3545”专项改革
推进“3545”专项改革,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9月底前,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企业注册开办、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5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简化企业水电气暖报装,对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优化,进一步为企业松绑。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市网上申报企业名称数量占申报总量的90%以上。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国家降电价和减税政策,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公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统一公共支付应用和便捷化公共支付,开展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设,提供多种公共缴费渠道。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托清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的机构底数,对涉政务服务的技术服务进行规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用“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和加强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意见,出台淄博加强异地淄博商会建设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出台相关意见。
聚焦体制机制保障 实施12个专项行动
精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对关联事项实行“整链条”协同下放。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推动政府管理转向宽进严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向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实时推送;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办法;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抽查”,对同时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
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2个专项行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企业开办、优化不动产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简化用水报装、简化用气报装、简化用暖报装、简化获得电力、便捷获得信贷、优化政务服务、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推进信息共享、营商环境评价12个专项行动。
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理审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专项调研。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对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针对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主要指标,开展对市、区县营商环境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