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工业强市三十条” 政策扶持项目开始申报

摘要 从淄博市经信委获悉,根据2018年“工业强市三十条”政策兑现进度安排,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据了解,今年申报的要求是: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企业必须是在淄博市范围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

从淄博市经信委获悉,根据2018年“工业强市三十条”政策兑现进度安排,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

据了解,今年申报的要求是: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企业必须是在淄博市范围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申报项目的单位或者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确保项目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申报资格,应承担一切责任,并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各区县要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坚持单一申报原则,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个专项支持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专项进行申报(设备购置补助专项除外)。各区县将申报项目汇总后,需统一征求区县安监、环保部门“一票否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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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各区县经信、财政部门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含市属及以上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区县经信、财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填写项目汇总表,对申报的每个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均需做出审核承诺,形成正式申报文件,于7月16日前将申报文件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淄博市各行业协会可立足本行业领域,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按照属地原则,与区县经信部门做好对接,由区县经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同时,将推荐企业及项目名单报市经信委。

如有问题可咨询淄博市经信委电子信息科,联系电话:2182116,邮箱:zbxxcy@163.com;市财政局企业处综合科,联系电话:3887105,邮箱:sunrufeng678@sina.com。

编辑:10197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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