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淄博市博山区环保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13家企业因违法被处罚款。
据了解,山东黑山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因氮氧化物超标0.48倍,被处罚金10万元;博山八陡高峰塑料制品厂,因未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被处罚金2万元;山东大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因挥发性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进行以及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被分别处罚金5万元;淄博博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因砂土未密闭存储产生扬尘,被处罚金1万元;淄博市博山盛源机器有限公司,因铸造废砂未安全分类存放,被处罚金2万元;淄博市博山福颜铸钢有限公司,因铸造废砂未安全分类存放,被处罚金5万元;淄博宝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因运输物料车辆密闭不严,被处罚金1万元;山东汽车齿轮总厂锻造二分厂,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被处罚金2万元;淄博潼漫矿山机械厂,因未采取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粉尘,被处罚金2万元;许维涛,因未报批环保审批手续,被处罚金0.2万元;山东汽车齿轮总厂锻造二分厂,因未采取防范措施擅自堆存固体废物,被处罚金3万元;淄博远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被处罚金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