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因企业存在环保问题,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3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罚。这三家企业为山东迪芬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山东迪芬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厂区南侧空地部分碎玻璃棉和二级棉板再次露天堆放,未采取蓬盖等防扬尘措施,被罚款4万元。
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由于公司部分废水渣、钢渣等倾倒至傅山村的垃圾山上,未按规定进行处置,被罚款3万元。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今年5月24日公司6号排放口在线数据二氧化硫日均值337mg/立方米超标0.68倍,氮氧化物日均值2739mg/立方米超标4.48倍,颗粒物日均值73mg/立方米超标1.45倍排放,被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