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据“掌上周村”微信公众号显示,“蜗牛奖”再次复出,并且向全区人民征集问题线索!
据了解,自3月16日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发文,面向全区征集“蜗牛奖”问题线索;4月11日,周村区召开了“蜗牛奖”认定会议,共有3家单位上榜;5月18日,3家单位所获得“蜗牛奖”被全票收回。7月5日,周村区再次通过相关渠道征集“蜗牛奖”线索,也表明周村区“蜗牛奖”的评比已经形成了常态化和制度化。
为何要设立蜗牛奖?
设立“蜗牛奖”是为了批评鞭策那些工作慢腾腾,该提速的提不起来,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实现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最多跑一次”,倒逼各项工作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效果推进到位。
“蜗牛奖”认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区直各部门、驻周各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其所属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村(社区)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如何认定“蜗牛奖”?
“蜗牛奖”认定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涉及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事项、涉及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事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其他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由认定小组研究认定,给予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个人“蜗牛奖”。
在专项督查中发现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推进不力,未如期实施或完成相关工作的;对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未按时保质完成的;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手续办理缓慢,影响工作按时推进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及时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职责范围内承担的事项未按承诺时限和程序办结或推诿扯皮的;服务窗口公开承诺的“零次跑腿”“一次跑腿”事项落实不到位,“一窗办理”“联审联办”“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企业和群众多次跑腿的;在干部作风明察暗访中被发现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通过政务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反映存在慢落实、不落实等行为的;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未及时履行的。
“蜗牛奖”的认定方法和程序是什么?
蜗牛奖”原则上每季度认定一次,认定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置收集“蜗牛奖”问题线索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和投诉信箱等,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蜗牛奖”实行可收回制度。思想认识深刻、整改及时到位的单位、科室、个人,经认定小组核实,可收回“蜗牛奖”。
被给予“蜗牛奖”的单位、科室、个人,在全区通报,并视情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被给予一次“蜗牛奖”的单位、科室、个人,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被给予两次“蜗牛奖”的单位、科室、个人,由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做出相应处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被给予“蜗牛奖”的单位、科室、个人,取消其本年度文明奖发放。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其本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