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文件要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自7月2日起申报2017年度稳岗补贴。
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性质用人单位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
按照国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规定,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符合条件的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17年度稳岗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