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张店区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张店区初中、小学招生划片。
因部分新建学校的陆续投入使用,今年将对部分初中学校的片区进行调整,为平稳过渡,涉及到调整片区的张店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新片区的初中学校报到入学,也可选择到原片区初中学校报到入学,两所分配学校都将在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中列出。
此外,东方实验学校新校舍已启用,小学预报名现场审核到新校址进行;马尚中心小学预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安排在齐悦实验小学;铁山学校(暂用名)小学一年级今年安排招生,临时在傅家中心小学借用校舍,单独编班,待学校竣工投入使用后迁出,预报名现场审核地点在傅家中心小学。
2018年张店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公办小学招生
公办小学招生对象: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5日。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其中网上未报上名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13日到所在的片区学校直接进行现场审核;未划定学区的适龄儿童于7月11日-7月13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现场审核地点:网上报名后通知的各小学。
镇域内小学招生:各镇小学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的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无区属小学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小学承担;有区属小学的,其子女入学由区属小学按照学区范围接收。
调剂原则: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预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若学校预报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调剂安排部分学生,调剂安排顺序依次为: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逾期报名的,当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报到: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预报名小学于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延缓入学学生办理程序:预报名时,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预报名小学发放“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出据相关材料(户口本、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由预报名小学汇总后一周内统一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
2018年张店城区初中招生划片示意图
公办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初中一年级招收2018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张店户籍的学生。
预报名时间:在本区内小学就读的学生于统一通知时间将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交就读所在小学,由学校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报名;本区外小学就读的学生(简称“外转入学生”),于2018年6月25至7月5日(工作日期间)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证明1份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地点: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
报名程序:由各小学负责对预报名学生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小学提交的相关证件及信息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小学负责反馈至家长;“外转入学生”相关证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家长。
镇域内初中招生:各镇初中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无区属初中学校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初中学校承担;有区属初中学校的,其子女入学由区属初中学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
调剂原则:预报名结束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依据各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对预报名学生进行预分配,当某学校预分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调剂安排部分学生,调剂安排顺序依次为:1.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初中一年级新生分配结束后交验报名材料或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报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初一新生录取名单下发至各相关初中学校,将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下发至学生毕业小学。各小学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