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一群身着浅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走上高青县田镇大集。他们是来赶大集的,不过,他们赶大集却不卖商品——为全面做好2018年“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根据工作实际,高青县工商局在这里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
这搞好这次“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活动,高青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下了一番功夫,仅在现场,就有普法宣传组、调解受理组、实例讲解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小组,并各有分工,各司其职。
普法宣传组负责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宣传材料,在民众中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如何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调解受理组负责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对涉及消费维权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实例讲解组负责向前来赶集的老百姓,讲解购买化肥、农药等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等方面知识宣传咨询,并结合消费者最关心的生活实例,通俗易懂地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后勤保障组则是负责对本次宣传活动进行人员、车辆等方面的保障。
“高青工商局组织这样的活动可真不错,实打实为老百姓办实事,接地气。”赶集的群众赞誉道。(张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