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山东省食药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21期),其中,淄博市被抽检的博山酥锅和罐装板栗粥等10批次产品均全部合格。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饮料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658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638批次,不合格产品20批次,合格率97.0%。
涉及淄博企业的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博山广大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5-02的400g/袋装博山酥锅。
博山许氏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3-28的400g/袋装博山酥锅,以及生产日期为2017-09-20的500g/袋装博山酥锅。
博山华安真空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7-01的400g/袋装博山酥锅。
淄博市博山馨香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6-28的400g/袋装博山酥锅。
博山双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10-15的350g/袋装博山酥锅。
淄博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海都分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7-01的400g/袋装博山酥锅,以及生产日期为2017-09-01的400g/袋装博山酥锅。
淄博新天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07-11以及生产日期为2017-10-13的320g/罐装板栗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