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周村召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通报会 倒逼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

摘要 5月8日,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召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通报会。淄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淄博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综合科副科长董琪,周村区工商局局长韩锋,消保科科长连传鹏,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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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召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通报会。淄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淄博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董琪,周村区工商局局长韩锋,消保科科长连传鹏,及企业代表,省、市、区各级新闻媒体参加了通报会。通报会由周村区工商局副局长焦其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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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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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工商局局长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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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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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工商局副局长焦其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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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连传鹏

淄博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董琪宣读了《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应当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保证客观公正、全面真实的原则,对外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不得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经营者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公示内容包括: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被投诉经营者的投诉数量信息和投诉解决信息(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投诉的时间、事由、处理结果、投诉渠道等事项,诉转案后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即案件名称和立案编号),其他应当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

周村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连传鹏通报了一季度以来,周村区工商局受理消费投诉的相关情况。一季度,周村区工商局通过12345转办、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电话、来访、短信、来函等方式接收受理消费者情况反映550件,其中,咨询200件,投诉举报350件,其中投诉举报较去年同期增长106%,具体为:家具40件、汽车销售30件、通讯35件。主要问题是: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格式合同侵权等问题。

周村区工商局局长韩锋代表周村区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感谢新闻媒体、企业代表多年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帮助。韩锋在讲话中说,周村区局始终把处理消费纠纷作为服务群众、树立形象的重要手段,在机构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工作机制建立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过去一年里,全局共处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举报1200余件次,其中投诉举报650件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元。

淄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对周村区工商局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刘成亮说,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是省工商局布置的一项任务,旨在通过公示工作的开展,提高消费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倒逼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诚信经营。从年初开始,淄博市工商局就积极着手,广泛调研,先后去上海、江西进行了考察学习,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周村、张店、桓台和高新区4个区县为试点区县。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好,工作扎实,敢于实践、敢于创新,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出了很多的经验。对于这项试点工作,周村区局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在全市率先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为全市系统的试点工作充当了“探路者”。(何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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