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6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沂源县南麻千禧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没收超过保质期“欣和”葱伴侣甜面酱1袋,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5000元。
王英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5627.00元;罚款25000.00元。
沂源县南麻小卢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没收超过保质期“鼎福”原味桃酥1袋,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元。
沂源县中庄镇张照旺山庄(张照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罚款5000元;
房爱菊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罚款3500元。
沂源县南麻盛良商店(齐化良)经营农药残留超标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没收违法所得162.5元,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