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限高令’14634人次,将19459人次纳入失信名单。”4月28日,淄博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2018年淄博市诚信红黑榜(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最新一批被依法纳入失信名单的20个单位或个人身份信息,通报了全市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的相关情况。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满祉强作了题为《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发布词。满祉强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多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失信可耻、生效判决必须得到履行的法治观念正在形成。
对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全部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限高令14634人次,在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购买不动产、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等多方面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并对违反限高措施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罚款、拘留进行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相关失信情况。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将19459人次纳入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多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曝光失信人员。继续依靠各类媒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创新公布方式,利用户外显示屏、手机彩铃、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等方式曝光失信人。一年多来,共计曝光6180余人次,使失信被执行人彻底“名声扫地”。
工作中,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飓风行动、春雷行动、百日执行攻坚活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等多次强制执行集中行动,“该抓的抓,该拘的拘,该判的判”,彻底打消了老赖的嚣张气焰。2017年以来,共对1776人次采取拘留措施、193人罚款、搜查896次、拘传686人次,在打击失信行为的同时,彰显了法律尊严。
满祉强向新闻媒体公布了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者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被纳入失信名单的20个单位或个人的身份信息:
1、淄博福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740247500);
2、滨州市北海新区光洋电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575467349);
3、无棣星宇索具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73369974-4);
4、淄博奥昕隆经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58453027-4);
5、淄博齐顺运输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26718336-0);
6、山东沐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787193837);
7、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163044198);
8、山东省农鲁西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583057817);
9、桓台县春光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73064913-5 );
10、赵春宁(身份证号码: 370721197703170045 );
11、邵洪亮(身份证号码: 370305196304060010 );
12、张亮传(身份证号码: 372324196910184436 );
13、徐全福(身份证号:372828196105293114);
14、刘中华(身份证号码: 370721195212111674 );
15、宁军(身份证号码:370921196903170046);
16、韩曙光(身份证号码:370305197902114319);
17、鲁春华(身份证号码: 370321196101080329 );
18、郭淑静(身份证号码: 37030519680409564X );
19、徐迎花(身份证号码: 370303197002052826 );
20、仇成林(身份证号码: 370921196509050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