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会计行业进一步提高诚信水平。
“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对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指导意见》从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加强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3个方面提出了8项具体措施。《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强调将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研究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备忘录,实现信息的互换、互通和共享,要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和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强调要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加强对会计人员信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制度。
此前,浙江省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会计人员诚信记分管理、信用档案建设、管理系统构建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他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以《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为契机,抓紧研究制定试点方案,选择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稳步推广。”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