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赴鸿茅药酒!责成企业就虚假广告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

微信图片_20180420085158.jpg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

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

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

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编辑:何海丽00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