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济南市纪委监察委、天桥区纪委监察委作出决定,对武汉大学(济南)小太阳幼儿园幼儿烫伤事件有关人员及党组织进行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泽焕被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王华被诫勉谈话;天桥区副区长李向峰被党内警告;天桥区教育局局长张萍被党内严重警告;天桥区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房晓鸣被行政记过;天桥区教育局正科级干部郝凤翎被严重党内警告。并责成市教育局、天桥区教育局对幼儿园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编辑:何海丽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