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居民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拘

摘要 4月13日,47岁的淄博高新区居民王某,为吸引眼球、获取网站奖励,在新浪微博上有意虚构发布“淄博淄川一家饭店发生爆炸,8人遇难”的不实言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4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三...

4月13日,47岁的淄博高新区居民王某,为吸引眼球、获取网站奖励,在新浪微博上有意虚构发布“淄博淄川一家饭店发生爆炸,8人遇难”的不实言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4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王某罔顾事实,造谣生事,受到法律惩处,实属咎由自取。“造谣要担责,违法受处罚!”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活动“场所”,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监督,大家在享受网络的便利同时,也要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对一些敏感信息,要做到理智地关注和看待,在未经核实求证的情况下不要乱发乱转。在朋友圈要慎言,不道听途说,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不实言论,做一个合格的文明网民。

一旦发现可疑或是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同时,公安机关也将依法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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