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监察委移送起诉淄博市首例职务犯罪案

摘要 近日,淄博市高青县监察委员会向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县疾控中心财务科长王海燕涉嫌挪用公款案。此案是高青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市也属首例。此案的成功移送,迈出了高青县纪...

近日,淄博市高青县监察委员会向高青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县疾控中心财务科长王海燕涉嫌挪用公款案。此案是高青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市也属首例。

此案的成功移送,迈出了高青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深度融合的重要一步,该案件的办理,对如何建立与县检察院案件衔接机制,保证移送顺畅、程序完备,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今年以来,博山区、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沂源县、高青县等8区县监察委员会陆续挂牌。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也于1月21日挂牌成立,随即召开市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干部会议。至此,淄博市及区县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此次改革撤销了市区县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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