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的盛泰帝景
盛泰帝景的开发商——淄博腾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孙先生向记者展示他与腾奥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
已入住六七年的房子,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攒了半辈子钱购下的房产却被告知“你不是房主”……如今,盛泰帝景小区的业主们正遭遇着“无房证、被人赶”之痛。近日,家住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盛泰帝景的孙先生先生求助称,自己买了5年多的房子,今年却突然转到了别人名下,“房主”告知他近期必须搬离。本网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买房多年无房产证 “不速之客”上门称是“房主”
3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淄川区昆仑镇的盛泰帝景小区。该小区只有一栋商住楼,共35户,其中一楼为营业用房。求助者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3年7月1日与开发商淄博腾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腾奥公司”)签订了订购协议书,购房总款为388134元。
“住了这么多年,房产证一直没下来,因为开发商是本地的,算是熟人,还比较信任。但是,今年3月5日,有个叫张某艳的人拿着房产信息来,说这房子是他的,让我们尽快搬走。我实在是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赚钱买的房,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家的财产?”孙先生对此感到非常疑惑。
无证被要求搬离的共12户 房产公司“替”住户打官司
在盛泰帝景小区,买来的房子成为别人房产的,并非只有孙先生一户。有12户业主的房产都成了别人的财产,其中住宅9户,营业用房3户。
小区业主李女士的房子,也是被莫名其妙地“转”走了。“以前没有任何征兆,今年3月份,突然有人来告诉我,房子不是我的。”据李女士称,早在2012年,她便从腾奥公司购入了营业用房,两层面积约216平方米,房款总额为1029373元。接受采访时,她还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的银行打款明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5年,腾奥公司曾以办房产证为由让业主交身份证,实则是瞒着业主,以业主名义将张某艳的诉讼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人为淄博晨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晨升公司”)、张鸿群(晨升公司董事长)。诉讼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16年,原告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下达《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
资质不够挂靠其他公司办证 不料陷入经济纠纷
这个民事官司因何而打?为何要假冒业主名义进行诉讼?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联系到腾奥公司的法人孙冲。据他透露,业主房产被“转移”一事,他提前知晓,民事诉讼也是为了要回业主房产,隐瞒业主只是为了防止业主恐慌,引起群体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与孙冲交谈,记者得知,腾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资质无法办理房产证。经熟人介绍后,腾奥公司搭上晨升公司,借其资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这种“借壳”办房证需要腾奥公司把资产过户给晨升公司。可没有想到的是,晨升公司与张某艳存在经济纠纷。部分房产在网签过程中被“叫停”,其中就包括孙先生、李女士在内的12户房产,作为晨升公司资产判给了张某艳。
孙冲称,目前他还在收集相关证据资料,想再次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为业主要回房产。
12套房产难要回 业主走司法程序难度大
记者就此联系到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邹明卿律师。邹律师告诉记者,这12户业主已经错过了拿回房产的“时机”,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户主是恶意取得房产。另外,民事诉讼是腾奥公司冒用业主身份与张某艳打官司,这样的司法程序是错误的,小区业主跟张某艳没有经济纠纷,购房时收款方为腾奥公司,并非张某艳本人。现在民事判决书已下,小区业主只能再诉讼腾奥公司主张债权,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
业内人士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检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