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郯城县教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李荣征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2月8日,李荣征违规收受郯城县李庄镇中心小学教师朱纪委、杨传彬所送泸州老窖原浆酒等礼品,价值310元。郯城县纪委给予李荣征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310元予以收缴;郯城县教体局给予朱纪委、杨传彬诫勉谈话,并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
二、莒南县大店镇政府驾驶员张文传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
2018年2月11日、14日,张文传以为其驾驶的莒南县大店镇政府鲁Q3HL96公务用车加油为名,使用镇政府公务加油卡,两次为其鲁LGV901私家车加油100升。莒南县纪委给予张文传党内警告处分;对负责镇政府公务用车日常加油管理工作的文化站站长、老干办公室主任刘芝江诫勉谈话。
三、兰陵县芦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盛斌私车公养问题。
盛斌担任兰陵县金岭镇西柞工作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将其私家车鲁QH5118五菱宏光的维修装饰、高速公路ETC安装充值费等4227元,在工作区账目报销。同时,盛斌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兰陵县纪委给予盛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
四、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曹然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5月、7月,曹然先后4次违规使用高创中心公款租用的鲁QA050K现代牌轿车,送其妻子前往株柏煤矿上班。高新区纪工委给予曹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补缴公车使用费用370.8元;给予高创中心党支部书记张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