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从淄博市召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基层监管所规范化达标率100%,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达标率90%以上,让人们群众吃得放心”的目标,并纳入“十个率先突破”重点项目。
2月6日,山东省食安委同意命名淄博市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临淄、博山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区”。通过创建带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四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开展各类抽检4.6万批次,监督抽检达到千人7.28批次。抽检经费投入和人均样本量较创城之前实现翻番。实施食品快检网络建设工程,在市场、商超、学校食堂建设快检室201个,覆盖城乡的技术支撑网络初步建成。
3月5日,市政府正式向省食安委申请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再上新水平。今年,我市食药监管部门将优化“风险清单+”治理模式,加大对生产聚集区、重点食品品种、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的排查力度,早发现早防控。着力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做好盐业体制改革期间食用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食用盐纳入监督抽检范围。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对农村食品经营户开展摸底检查,将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业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加大针对儿童食品、散装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今年,我市食药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着力解决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开展现场审查,受理投诉举报,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加强网络违法行为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