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根据《山东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工商局授权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1月抽检的29组服装类商品。检验结果显示,7组样品不合格。
这7组不合格样品,均来自于“正规”大型或较大型商业零售单位。
标称商标为“圣诺娅”的1组针织外套样品被检出纤维定量分析项目不合格,货源: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
标称商标为“金泰”的1组女外衣样品被检出纤维定量分析、耐汗渍色牢度项目不合格,货源: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
标称商标为“时领”的1组毛衫样品被检出耐汗渍色牢度项目不合格,货源: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
标称商标为“GELINFEIER”的1组毛呢大衣样品被检出纤维定量分析项目不合格,货源:周村鸿盛购物商城。
标称商标为“芳草铱人(贝莲娜)”的1组时尚连衣裙样品被检出纤维定量分析项目不合格,货源:山东桓台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标称商标为“啄木鸟”的1组保暖内衣样品被检出纤维定量分析项目不合格,货源: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
标称商标为“意佰芬”的1组女童双层保暖套装样品被检出纤维定量分析项目不合格,货源: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