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直击】看贪官是怎样受贿的?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韩庆华受贿案一审宣判

摘要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韩庆华大肆受贿,“逢给必收,逢收必帮”,结果落得身陷囹圄。近日,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391刑初154号《刑事判决书》,以淄博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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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韩庆华大肆受贿,“逢给必收,逢收必帮”,结果落得身陷囹圄。近日,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391刑初154号《刑事判决书》,以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韩庆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受贿的全部款项,也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企业升级改造,成了他受贿的时机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这是一点小意思,请多多关照。”2015年夏天,淄博合力制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为了企业环保的事,焦急万分。想来想去,他找到了担任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的韩庆华,请韩庆华在花山大酒店吃饭。没想到,韩庆华竟然应承下来,这便孟某感觉“事情有门”。

吃饭之前,孟某交给韩庆华一个鼓鼓囊囊的黄皮信封,这里面,是1万元现金。在孟某看来,这个信封,就是一块试金石,只要韩庆华收下,一切就都好说。没想到的是,韩庆华爽快地收下了。

一顿饭,吃得皆大欢喜。从此,韩庆华与孟某成了生意场上的好朋友。

之后,韩庆华多次去孟某的办公室,每次去的“时机”,把握得可谓是恰到好处。

时机一 2015年年底,韩庆华去了一趟孟某的办公室。孟某说:“我给了他5000元现金,用个黄皮信封装着,面值都是100元的,我和他说快过年了,感谢他对企业的帮忙照顾,他收下了。”

时机二 2016年仲秋节前后,韩庆华又一次去了孟某的办公室。这一次,孟某又给了他一个黄皮信封,“我给他5000元现金,用个黄皮信封装着,面值都是100元的,我和他说感谢他对企业的照顾,他收下了。”

时机三 2016年年底,韩庆华到孟某的办公室,照例,孟某又给了他一个黄皮信封,里面是5000元现金,“我和他说快过年了,感谢他对企业的帮忙照顾,他收下了。”

当韩庆华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时候,孟某,这位昔日的朋友,孟某指证说,送给韩庆华这25000元现金,都是为了企业提升改造的事,因为韩庆华说了算,企业提升改造不达标就得关停,在韩庆华的帮忙下,孟的企业一直经营着,直到2016年8月份,重新提高了标准才关停。

把借款条撕掉,借款成了受贿款

事实上,在此之前,韩庆华曾向孟某“借过”5万元钱,并打过借条。但在韩庆华的不懈努力下,这5万元借款,最终却成为受贿款,不仅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还加重了自己的罪行。

“2015年4月份一天,韩庆华给我打电话,说他买房着急交钱,向我借10万元钱。我说,企业很困难,拿不出这么多钱,可以借给他5万,他就到我办公室取走了5万块钱现金,当时,韩庆华打了借条。”孟某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环保企业提升改造标准提高了,自己经营的企业不符合条件被关停了。后期牵扯到补偿问题,就去找韩庆华,韩庆华说管委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初步定的是可以按照交税总额的50%补偿。

“我的企业属于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按这个标准的话补偿很少,我不同意,我投资这个企业花了1000万,我提出按照周村区的同行业补偿标准15000元/米,环保设备最高赔偿50万,这样我就能拿到300多万的补偿,韩庆华同意了,说按照周村区的补偿标准上报。”孟某说。

2016年年底,韩庆华给孟打电话,说补偿的事他去办,保证让孟某能够多拿到补偿,“他问我,5万块钱借款的事怎么处理,我明白他是想借给我办这点事要这5万块钱,我说你来我办公室吧,他到了我办公室,我把他给我打的5万元的借条给了他,我说补偿的事麻烦你去处理好,这5万元借款我不要了,他拿过借条当着我的面撕了,还说我多给你争取补偿费。”

贪得无厌,不知道什么叫收手

韩案案发后,山东民烨耐火纤维有限公司供应科员工陈某证实,2014年,韩庆华到高新区环保局担任副局长,经常到他们公司进行环保检查,这样经过几次接触后认识了,陈某分5次共送给韩庆华31000元现金。

2014年5月,陈某给韩庆华打电话联系,问他在哪里,他说在高新区公安分局东边一个红楼的办公室,“我到了二楼,对韩庆华说办环评手续的时候多帮帮忙,我把事先准备好了3000元现金放在他办公桌上就走了。”

2014年6月份,陈某去韩庆华办公室找他,把事先准备好的3000元现金放到他办公室的抽屉里了,说厂子办环评手续的时候多帮忙照顾,他推脱了一下就收下了。还是在这个月里,陈某给韩庆华打电话说去找他,在他单位傅山大厦楼下,把事先准备好的2000元现金塞到他口袋里,说环评手续的事情厂里领导很着急,让他多费心帮忙,他推脱了一下就收下了。

2014年7月,陈某去韩庆华办公室找他,把事先准备好的3000元现金放到他办公室的抽屉里了,说厂子办环评手续的时候多帮忙照顾,他推脱了一下就收下了。

那么,陈某为何如果热衷于给韩庆华送钱呢?陈某说,韩庆华是高新区环保局的领导,他管着办理环评手续的事情,按照规定没有环评手续厂里应该停业整顿,厂里的领导都很着急,为了让他帮忙照顾,早点把厂里的环评手续办下来,就分四次送给韩庆华11000元现金。到了2014年7月,韩庆华给陈某打电话说,厂里的环评手续办下来了,让他去办公室拿,我说很感谢,没有他的帮忙不可能办的这么顺利。

“给韩庆华这11000元现金是厂里的环评手续一直办不下来,我们董事长很着急,2014年5月的一天,董事长和我说办理环评手续这么麻烦,我给你30000元钱,你拿这钱给环保局的领导送去,赶快把手续办下来。我给韩庆华的11000元钱就是从这30000元钱里出的。”2017年4月份的一天中午,陈某打电话约韩庆华在联通路和花山路口西北角的乡村菜馆一起吃饭,饭后,韩庆华上了他的车准备离开时候,陈某打开他的副驾驶门,顺手将20000元现金放到了他的副驾驶车座上。

除此之外。山东都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征驰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淄博华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淄博恒亿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恒亿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均先后多次向韩庆华行贿,韩庆华来者不拒,就这样,一步步陷入犯罪的深渊。

在收到受贿款后,韩庆华是怎么做的呢?据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徐某说:“2015年7月,我和同事到恒亿化工做过环保监察,当时发现恒亿化工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建了3只窑炉和分子筛项目,回来和领导汇报后按照法规对恒亿化工作出停产和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时监察大队的工作由分管领导韩庆华直接负责,恒亿化工这件事就是和韩庆华直接汇报的,作出处罚决定后怎么执行的我就不清楚了。”

韩庆华一个招呼,对于城市污染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但是,老百姓不答应,人民群众不答应。淄博高新区曹三村村民曹某说:“我家住恒亿化工公司西邻,在恒亿化工西边种了五六百棵果树,还养过鸭子,都让恒亿化工排出的污水药死了。恒亿化工公司污染我多次反映,就是没人管。环保部门来看看就没有下文了。去年以来我举报了多次,给环保部门打了多次电话,晚上厂子偷着排污,我就在晚上11-12点打12369环保热线,电台现场直播我的投诉,但是环保局袒护它,一直不处理,不光我反映,还有好几个人也反映,有次恒亿化工冒黄烟,就有其他人也投诉。”

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韩庆华获刑三年

韩庆华一审,由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树礼担任审判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庆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企业人员的贿赂,为企业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韩庆华受贿犯罪,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韩庆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属坦白,赃款全部退还,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其犯罪所得,应予依法没收。遂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韩庆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追缴被告人韩庆华受贿犯罪赃款467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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