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通报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这7起问题分别是:
1.济南市章丘区残联原理事长孙际江违规批准上报虚假扶贫项目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问题。2011年至2014年,孙际江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批准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扶贫基地项目,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3.8万元。孙际江同时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徐广银骗取扶贫款问题。2014年,徐广银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财政拨付该镇6个村的苗木扶贫款8.91万元,占为己有。徐广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退处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诸城市贾悦镇原民政网长兼灌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臧纪亮骗取低保款问题。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臧纪亮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母亲名义为自己家庭办理、审批农村低保待遇,骗取低保金共计4.5万元,占为己有。臧纪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退处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阳谷县残联副理事长徐玉扩、教就部主任方惠在实施扶贫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5月,徐玉扩、方惠在审核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优秀基地申报企业时把关不严,未能发现申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国家损失5万元。徐玉扩、方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曹县砖庙镇王阁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兴启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伪造扶贫专项资金会计凭证问题。2015年9月,王兴启在镇包村干部申传亮的帮助下,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58万元,发放给村民1万元后,余款5800元被王兴启据为己有;2017年8月,王兴启在未按规定将扶贫项目收益资金9329元发放到位的情况下,伙同村会计李桃亮伪造会计凭证抵账。王兴启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申传亮、李桃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砖庙镇主任科员兼乡村规划建设监管办主任刘勇、砖庙镇副镇长兼扶贫办主任李贞勇未履行审核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邹城市看庄镇龙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杨作宾骗取扶贫资金和低保金问题。2016年11月,杨作宾以自己亲属名义虚报核桃种植面积17.782亩,套取核桃园补助款共计1.07万元,占为己有;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杨作宾违规将其母亲申报为低保对象,骗取低保金8945元,占为己有。杨作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沂南县双堠镇原双堠社区党总支委员兼果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元礼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4月,刘元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挪用财政拨付给果庄扶贫互助协会的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刘元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县乡两级作为主战场,党委要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决不允许管党治党责任空转虚转,决不允许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扎实不彻底,决不允许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对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