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在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纪委监委晒出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打虎拍蝇”成绩单。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1起、处理289人、党纪政纪处分124人,分别同比增长89.3%、103%、21.6%,分37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15起典型案例,涉及141人,形成有力震慑。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2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309件、立案1325件、处分1246人,其中县处级47人,乡科级277人。严肃查处了发生在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陶瓷行业协会等部门单位的严重违纪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全市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6起,处理574人,党纪政纪处分295人,分33批通报曝光124起典型问题,涉及137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3起,处理121人,党纪政纪处分32人。
2017年,全市实施党内问责384起,问责党组织152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22人,其中纪律处分43人;市纪委对13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问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13人。突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问责,问责“为官不为”行为677人,处分197人;问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8人,处分61人;环保问题问责417人,处分157人,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714人;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894人;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55人;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2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四种形态”中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结构逐步优化。